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关于“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的要求,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近期,陕西省纪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严明党的纪律、加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力度为着力点,积极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工作,重点采取以下八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一是通过加大公开通报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通报或印发党内案件通报;对严重的“四风”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定期不定期通报查办案件情况。在秦风网“曝光台”专栏及时公布查办重要案件信息。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召开案发地方或单位、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三是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人员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及悔过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借助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看守所、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听取在押人员和服刑犯人的自我剖析悔过等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五是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重大典型案件,深入分析违纪违法原因,找出其规律性特点,总结经验教训,重申纪律要求,使党员干部通过鲜活生动的案例教育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选取公开剖析的案件,在新闻媒体重点栏目和重点新闻网站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报道。六是利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把领导干部任前、节前、事前等关键时间节点作为进行警示教育的重要环节,做到警钟长鸣、招呼常打、袖子常拉,防微杜渐。七是通过反面典型资料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观看警示教育图片展、读忏悔录、定期向领导干部编发典型案例资料等方式,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震撼力和警示效果。八是结合岗位实际运用情景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岗位实际,对本岗位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组织、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二要突出重点,全员覆盖,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管人、管钱、管事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为重点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同时抓好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并延伸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延伸到社区、街道、厂矿、校园、乡村等,实现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全覆盖,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三要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级新闻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要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宣传报道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际成效和好的做法,要通过新闻报道、评论等多种形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四要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要与全面落实我省《关于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的意见》等制度相结合,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要加强督查,促进落实,要把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加强督查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采取批评教育等方式促其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